(第一期)
2022年,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深化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集中整治行動。為扎實開展深化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集中整治行動,推動形成教育提醒常態化、查處震懾常態化、通報曝光常態化,促使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市深化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集中整治行動辦公室將在今年集中整治期間,依托市內媒體和市紀委市監委網站、微信公眾號開設“曝光臺”,不定期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進行公開曝光,持續釋放查處從嚴、問責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
現將近期查處的2起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通報如下:
1.印江縣住建局消防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楊勇酒后駕車問題。2022年1月11日,楊勇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印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發現,經測試其酒精含量為40mg/100ml。同日,印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2022年3月6日,楊勇受到政務警告處分,調整至紫薇鎮工作。印江縣住建局黨組書記被全縣通報批評;縣住建局分管領導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印江縣委統戰部機關工勤人員付剛酒后駕車問題。2022年1月13日晚,付剛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印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測試其酒精含量為24mg/100ml。同日,印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給予其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2022年3月7日,付剛受到警告處分,調整至沙子坡鎮工作。印江縣委統戰部分管領導受到誡勉談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