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2起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的問題通報如下。
1.關于李文華、鄧曦、向萬成、楊奎履職不力問題。2021年4月16日,我縣收到銅仁市迎接2021年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轉來群眾舉報烏羅鎮豐勇村存在毀林毀耕地違規開辦采石場的問題線索。經相關部門核實,反映采石場開辦不符合程序手續、毀林采石等問題屬實??h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動態監測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毀林違規采石行為;烏羅鎮人民政府在開展環保問題排查整改工作中,對排查工作沒有動態管理,造成漏排??h自然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文華,縣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鄧曦,烏羅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副鎮長向萬成負有領導責任;烏羅鎮安監站負責人楊奎負有直接責任。經研究,決定對李文華、鄧曦、向萬成予以通報批評,對楊奎予以誡勉。
2.孟溪鎮環境保護問題整改不力問題。2021年3月,孟溪鎮對轄區生豬代養點進行環境問題大排查時,雖然發現寨陽村養豬場大量糞便、尿液未經徹底處理而就近排放在田土中等問題并報送相關部門,但未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跟蹤督促,導致該養殖場存在的問題未能得到有效整改,被群眾舉報至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孟溪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吳旺德作為分管領導,在排查發現問題后,對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不清楚,導致整改工作滯后,應負領導責任;孟溪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吳從均,在本部門發現問題后,督促整改不及時,應負直接責任。經研究,決定對吳旺德、吳從均予以談話提醒。
以上2起履職不力問題,說明少數單位、干部對縣委、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工作安排部署不夠重視。全縣各級各部門要引以為戒,切實增強保護生態環境、發展生態環境的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制度,確保環境保護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紀委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