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2021年12月25日,縣紀委采取點面結合的方式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督查發現的問題通報如下。
1.縣林業局干部(四級主任科員)孫潔明在負責幫扶團山社區B3-3-502建檔立卡搬遷貧困戶石某某戶期間,未按照縣鄉村振興總指揮部有關要求開展工作,其幫扶的石某某戶環境衛生差,督查時未在團山安置點結對幫扶干部簽到冊上簽到。
2.盤信鎮安監站干部陳輝明在盤信鎮楊柳村駐村幫扶期間,未按照縣鄉村振興總指揮部有關要求吃住在村,也未按要求開展幫扶工作,據其幫扶的吳某某反映,自幫扶以來,吳某某常年在家,陳輝明只到吳某某家中貼“成效卡”時去過一次。
3.縣城安置點(寨炳2號電梯樓)公共區域衛生差,寨炳2號電梯樓梯口煙頭等垃圾較多。
4.正大鎮水竹村委會環境衛生差,村委會廁所垃圾成堆并掛滿蜘蛛網,洗澡間關家禽后留下的家禽糞便未及時清理。
5.正大鎮盤塘村、水竹村和盤信鎮團結村未按照縣鄉村振興總指揮部要求統籌開展后評估相關工作,也未落實“一日一研判”要求,村級指揮部主體責任未壓實。
上述問題,充分暴露了我們的一些單位及干部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認識不夠,對縣鄉村振興總指揮部令執行不力。歸根結底,是政治站位問題,是作風問題。對此,全縣上下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務必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務必從上述問題中汲取教訓,切實增強工作責任心和緊迫感,做到擔當盡責、盡銳出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舉一反三,對照檢視,立行立改,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跟蹤督促問題整改。今后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中再發現推諉扯皮,不干事、不擔事、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一律嚴肅查處,頂格處理。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