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龍飚、龍麗輝、鄒廣云、劉波4人落實環保整改工作不力問題通報如下。
1.龍飚、龍麗輝、鄒廣云落實環保整改工作不力問題。督查發現,盤信鎮污水處理廠環保問題整改不徹底,未按時完成整改任務,造成不良影響。松桃清源水務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整改責任單位,該公司董事長龍飚工作不力,負有直接責任;縣水務局環境整治辦負責人鄒廣云監管、協調不力,負有直接責任;縣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龍麗輝作為分管領導,監管不力,負有領導責任。經研究,決定對龍飚予以誡勉談話,對龍麗輝予以批評教育,對鄒廣云予以通報批評。
2.劉波落實環保整改工作不力問題。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市環保督查組要求宇光2號錳渣庫及時整改完成子壩硬化、收集池覆膜并搭建鋼架棚等四個方面問題。松桃凈宇環保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整改單位,工作不力,導致整改遲緩、滯后。且督查發現,宇光2號錳渣庫入口處環境衛生臟亂。對上述問題,松桃凈宇環保投資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劉波負有主要責任。經研究,決定對劉波予以通報批評。
從督查情況看,我縣少數單位及黨員干部站位不高,對環保問題整改工作重視不夠,統籌調度不力,導致有的整改工作滯后,造成不良影響。全縣各級各部門及黨員干部要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對標對表,以堅決的態度、務實的作風、有力的措施,抓細抓實環保問題整改工作,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