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蓼皋街道辦事處等3個單位環境衛生整治工作不力問題通報如下。
2021年11月2日,市駐松錳污染治理專班反饋九龍湖周邊區域環境衛生臟亂差問題,縣委宣傳部分別向責任單位蓼皋街道辦事處、九龍湖指揮部下發整改通知,要求11月10日前完成整改。截至11月13日,整改仍未完成。蓼皋街道辦事處、九龍湖指揮部整治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力。
2021年11月3日,市駐松錳污染治理專班反饋松桃金泰礦業公司環保問題,要求5日內完成整改。截至11月13日,整改仍未完成??h審計局作為責任單位,整治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力。
經研究,決定對蓼皋街道辦事處、九龍湖指揮部、縣審計局分別予以通報批評。
以上問題暴露出我縣少數單位對環境衛生整治工作重視不夠、部署不力、作風不實,導致整治效果差。全縣各級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對標對表,以扎實的工作作風,落細落實環境衛生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1年11月16日